丧葬费之外,还需要赔偿尸体整容费?
这一判决究竟为何?
近日,马龙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回顾
死者刘某在交通事故中离世,且遗体受损严重。经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张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李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死者刘某不承担责任。事后,死者刘某的家属根据殡葬习俗由曲靖某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为死者刘某缝合遗体并对遗体整容、清洗,为此开支28200元。死者刘某的家属诉至法院要求张某与李某以及承包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 1522665元,其中包含遗体整容缝合清洗费28200元。
马龙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是事故的无责方,而刘某的家属却因案涉事故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遗体整容缝合及清洗费用的支付,不仅不违反民间对死者殡葬的通常习俗,反而符合死者家属对逝者的深厚情感需要。同时,该笔费用明确支付给曲靖某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且该公司出具的发票明确载明系遗体整容缝合费及遗体清洗费,与家属为死者办理丧葬事宜的其他必要开支有所区别,因此应当单独赔偿。
马龙法院对原告提出的遗体整容缝合清洗费28200元的主张予以了支持。一审判决后,被告保险公司不服,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经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遗体整容缝合清洗费符合民间对死者殡葬的通常习俗,亦符合死者家属的情感需要,该费用为死者办理丧葬事宜的其他必要开支,应当予以支持。
在这个充满爱与告别的世界里,每一步都承载着深重的情感与责任。我们深知,遗体缝合、整容及清理,这些看似细微却至关重要的环节,是对逝者最后的尊重与呵护,更是对生者心灵的一次温柔拥抱。法院将秉持深切的人文关怀,以法律之名,给予生者最坚实的情感与法律支持,为生者心灵护航。
二审/梁凤玲
一审/封晓龙
原标题:《单独诉求赔偿遗体整容费?马龙法院这样判……》